811圍尖沙咀警署17人提堂1控暴動 年紀最少升中四14歲男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13 19:46

最後更新: 2019/08/13 21:58

分享:

分享:

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反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示威者於本周日(11日)聚集在尖沙咀警署外,部分人向警署投擲物件及堵路等,期間多人被捕,14男3女的案件今午(13日)由警方安排乘坐旅遊巴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當中16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,包括年僅14歲、即將升讀中四的男學生,另外1名男子則被控暴動罪。案件暫毋須答辯,除3人仍然留院外,14名被告均獲准保釋候訊,期間須遵守宵禁令。

案件涉及14男3女共17名被告,分別為馬孝文(24歲)、鄭智健(21歲)、劉維穎(18歲、女)、郭嘉輝(21歲)、李穎淇(27歲、女)、吳柏熹(21歲)、譚煒誠(22歲)、廖偉明(25歲)、梁卓華(19歲、女)、莊嘉灝(24歲)、羅樂文(21歲)、聶家寶(24歲)、黃千溥(21歲)、楊梓信(21歲)、黃奕瑋(19歲)、1名14歲被告及1名16歲被告,報稱職業包括社工、運輸工人、技工及學生等。

其中3名被告劉維穎、郭嘉輝及莊嘉灝仍然留院,他們分別頭部受傷、右手骨折等,3人均缺席應訊,押後至8月19日或較早時間出院再訊,期間須由警方看管。其餘被告均准以2,000元至5,000元保釋至10月23日再提訊,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,各被告期間不得離港及須遵守晚上12至早上6時宵禁令。

男被告聶家寶被控1項參與暴動罪,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11日在尖沙咀彌敦道與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。據悉,聶涉曾推鐵馬及投擲物件。其餘16人則各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,控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與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非法集結,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。